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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逃逸致人死亡 21年驾龄老司机遭终生禁驾

   日期:2018-11-11     来源:枣庄文明网    浏览:348    

       为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控,纵深推进货车超载超限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借助交通安全和货车超载超限集中整治宣传月活动,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第四批6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同时公布两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首起为,交通事故逃逸,21年驾龄难逃终生禁驾。2015年11月6日19时,21年驾龄的老司机李正胜驾驶着鲁D**699号小型轿车外出办事,虽然天色已晚,夜色幽暗,凭借多年驾驶经验,李正某悠然的行驶在山亭区汉诺路上,可他此时怎么也没想到一场事故灾难马上降临:当他沿汉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玄武路十字路口东侧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夜幕遮视,车速控制不当,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某和乘坐人田某某均被撞伤,已经被吓蒙的李正某虽具有丰富驾驶经历,但此刻却失去了往日的沉稳和冷静,“是救人还是趁着天黑没人看到走人呢”慌乱中他错误选择了驾车逃逸。至此,肇事者走了,留下的李某某却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李正某驾驶小型轿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于2016年8月29日,被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第二起为,货车对抗摩托 导致一人重伤二级死亡。2016年10月17日,张峰像往日一样,驾驶鲁D**7B5号轻型自卸货车外出发货,时至当日15时许,有些疲惫的张峰怎么也没想到今日的外出是他此生最后一次驾驶机动车,当他沿24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31公里500米处,因未控制好车速和保持安全距离,撞上了与同方向行驶的康峰驾驶的鲁D**46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导致康峰及乘车人李小苹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从未遇到过这种惊吓的张峰被突发事件冲昏了头——慌乱中的他竟选择了驾车逃逸。经检验鉴定,康峰头部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并于2016年11月6日死亡。

       经调查,张峰存在驾驶轻型自卸货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3月9日,张峰被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处罚。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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