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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验做法

   日期:2018-11-11     来源:枣庄文明网    浏览:368    


       4月8日至14日,市委宣传部联合厦门大学举办了“枣庄市新时代意识形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通过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实地考察文明城市创建现场、与有关部门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学习了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理念、创建机制、工作措施、典型经验,进一步开阔了眼界和思路,得到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现将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主要经验做法介绍如下,供各级各部门学习借鉴。

       一、领导高度重视。厦门市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明确提出“创建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历届党委、政府坚持不懈抓,不断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热潮,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抓,市委书记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总指挥;每年召开创城动员会,每季度召开点评会,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督导,亲自在点评会上对创城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建立问责追究制度,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创建效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创城工作纳入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常态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建设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督导考核有力。实施创建全程监督,把功夫下在平时,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市几大班子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创建现场,2017年开展视察、调研、督查10余次,确保创城工作高效推进;市创建办每周一个专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编发《内部情况通报》和《督查通报》,2017年发现问题1520个,整改率98%,市领导批示11次;在厦门日报开设曝光台,每周曝光一个区的创建问题,通过区长表态限期整改,促进问题解决;建立市民文明巡访团,通过微信群和微信平台开展“随手拍”活动,畅通投诉渠道,引导市民随时发现、反映不文明现象;组建“文明创建媒体暗访团”,坚持每月一专项、每季一主题开展专题测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明查暗访,根据测评结果排出各区名次,在媒体上公布,督促各区和相关责任部门限时整改。坚持点评会制度,市里每季度开一次点评会,各区一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市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点评,市创建办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点评会上一一展示,与相关部门责任人面对面、硬碰硬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问责暂行办法》,对创城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三、创建氛围浓厚。全方位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为创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阵地,在主要媒体开辟专栏20多个,开展“文明创建永不止步”全市大讨论,制作文明城市创建动漫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反复播放,长年坚持不懈抓好创建文明城市媒体宣传。在各行各业、各类人群中评选表彰文明先进典型,为市民树立学习榜样;市委文明办组织编制《市民文明手册》、《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树新风》等宣传手册,积极倡树良好社会风尚;各级各部门开展不同形式的创城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大学生成立宣传小分队,联合驻厦部队开展“军民共建文明村”活动,组织离退休老干部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讲团,通过各种形式吸引群众踊跃参与创建。突出公益广告宣传,每年组织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建立公益广告宣传库,在依托新闻媒体持续刊播的同时,充分利用工地围档、公交侯车亭、路名牌、变电箱、交通指示牌等载体,通过设计制作宣传手册、温馨提示卡、行为服务卡、招贴画等宣传品,密集推出公益广告,推动公益广告走进千家万户,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达100%。

       四、活动载体丰富。为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坚持创新活动载体,设计丰富的文明创建活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在创城实践中不断提高文明素质。在全市开展“争当文明小白鹭”活动,征集文明小白鹭形象代言,向市民反映最强烈的十大不文明行为说“不”;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开展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先后开展了“垃圾不落地”、“文明斑马线”、“地铁文明出行”等主题活动;开展公共文明行为示范点创建活动,每年培育命名一批公共文明行为示范街、示范路、示范园、示范苑等,目前已培育17个示范点;大力发展社区书院,由市委文明办主导,与厦门职业学院合作,建立市级书院总部、区级指导中心、社区书院教学点三级服务管理体系,目前全市建立社区书院231家,开设课程6200多门,根据群众需要推行“菜单式”免费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八不文明行为”规范行动、“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文明小使者”、“文明小博客”等主题活动,连续举办11届“和谐邻里节”,参与市民群众达到70余万人次,有效助推了市民群众的文明自觉。

       五、法治保障完善。充分利用立法权优势,注重通过立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厦门现行99部地方法规中,涉及文明建设的达到83部。制定出台《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垃圾分类、投放、回收等进行具体规定,并明确相应处罚措施。出台《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重点治理九类不文明行为,创设文明信息平台,建立文明积分制度,有效约束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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