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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1347家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定工资

   日期:2018-11-11     来源:枣庄文明网    浏览:195    

薛城区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7月13日,笔者从该区总工会获悉:目前,全区已有1347家企业先后推行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11.9万余人。

薛城区自2012年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由工会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书面协议。截至今年6月,全区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7份,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2份,续签率达到100%,全区1347家企业签订和完成了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和台账,签订率达到91%。

为推行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薛城区广泛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法》、《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扩大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的知情范围,提高他们支持、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此基础上,确定了246家企业、5家区域性、2家行业性和2个街道为示范推进单位,采取召开业务培训会、一对一上门指导等方式,保证企业职工代表100%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对集体合同内容的满意率达90%以上。工会组织配套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制约机制,全程监督合同的履行过程,切实保障职工工资发放和参保。

因企制宜差异化协商是薛城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鲜明特色。该区根据各企业劳动关系特点和企业实际,对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补贴和福利等开展协商,使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对生产经营困难、效益较差的企业,重点解决工资支付办法、保证就业岗位等问题,确保企业的长足发展和职工合理利益的实现。

区总工会负责人孙景悦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改变了过去在薪酬问题上由企业老板一人说了算的局面,建立起了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解决劳动报酬问题的长效机制,为协商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搭建了有效平台。”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了大家的工资标准和支付办法,不仅提高了俺一线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保证了工资按时发放,真是件大好事!”善利元商贸公司员工张玲对笔者说。

统计资料显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以来,该区劳动报酬方面的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年均下降3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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