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6日18时许,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七年级十·一班的孙言语同学,在放学回家途中,行至台儿庄区文化路与林运路交叉口捡到手机一部。第一时间主动将手机上交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运河派出所,民警及时与失主联系,将手机返还失主。孙言语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得到了失主和民警的赞许,为弘扬社会正能量,运河派出给予孙言语同学200元现金的奖励,并向学校送来了表扬信。
孙言语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是我校开展“践行三风一训,做尚雅人”活动的具体成果,其精神值得全校师生学习,学校将结合3月份学雷锋活动月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向孙言语同学学习活动,争做德馨贤达,正言雅行的尚雅人。(龚义涛)